宝应县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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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6-03-31 20:0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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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案情简介


当事人于2022年9月在拼 多 多平台建立店铺,店铺的内容均由当事人编辑素材并发布。2023年4月26日,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公司进行检查,在其拼 多 多产品页面上发现:“兽用猪牛羊快速催肥剂增肥1号猪饲料强力生长猛长增肥饲料添加剂,增肥1号帮您解决,吸收好、促消化、减少腹泻、不生病、营养均衡”等宣传用语,在该商品的主页面显示“该商品已拼6.9万件”。


经查明,当事人销售的增肥1号猪饲料在拼 多 多平台上宣传的“不生病”等宣传用语无相关数据和材料支撑。另当事人销售的增肥1号猪饲料还未形成销售,为吸引消费者眼球,在平台上修改为“该商品已拼6.9万件”。


2、查办结果


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条款之规定,构成了“对商品的功能、销售状况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” 的违法行为。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
3、案件启示


近年来,网络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主流,在选择产品时,消费者需了解产品的质量、性能、成分、用途等。网络虚假宣传花样较多,变化较快,且查处难度较大,其违法证据容易修改、删除。


本案当事人抓住消费者的心理,对其网络上销售的猪饲料,在无科学依据的情况下,虚假宣传其产品能够增强机体抵抗力、不生病等功效;在未形成销售的情况下,自行修改该商品已拼6.9万件,从而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行为,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。


此案的查办,发挥了市场监管的执法优势,对网络经营者起到了警示震撼作用,进一步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的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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